规划道路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城市规划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发展规划的编制,包括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的制定。市政工程部门: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负责城市道路的具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交通管理和道路安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规划
修路由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分工如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则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其中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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