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子百科 手机版

哪些外观专利不受保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37:47    

无法工厂组装的产品:

如建筑物、桥梁等,但建筑构件若能在工厂形成批量生产,则不在此列。

无固定形状的物体:

如气体、液体、流动物质以及粉末状、颗粒状的集合体。

产品的非独立销售部分:

如刀把、水杯的把手等,这些部分若不能单独出售和使用,则不被视为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

视觉难以判断的物品:

那些无法用视觉直接判断或肉眼难以识别的设计,同样不在保护之列。

自然物主体设计:

若外观设计以自然物为主体,且无法进行批量生产,则不给予专利保护。

纯美术作品:

如绘画、雕塑等,因其属于艺术范畴而非工业设计,故不享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显而易见的设计:

在所属技术领域内具有一般知识或技能的人认为极容易进行的创造,以及以司空见惯的形状、图案为基础的设计,同样不被保护。

模仿性设计:

模仿著名著作、建筑物、人物肖像的设计和图像,并将其直接应用于申请专利的产品上,这样的设计也不受保护。

特定标志:

如国旗、国徽、商标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标志,同样不在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这些规定旨在明确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同时排除那些不具备工业应用价值或明显抄袭现有设计的情况。建议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仔细审查这些不受保护的情形,以确保设计方案能够获得有效的专利保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