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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政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30 11:31:00    

湖北日报讯(记者崔逾瑜、薛婷、通讯员凡星)4月30日,湖北省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政策发布会在武汉举行,会上发布《湖北省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试点办法》。《办法》依靠数据增信和财政增信,构建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评价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让农民凭借个人信用价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借农村资产信用价值直接获得信用贷款,探索破解涉农贷款信息不对称、农村“四地一水”等限制性资产和特殊资产融资受限难题。

依托湖北省信贷直通车平台,打造全省统一的“两农”融资信用平台。构建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农村资产信用价值2个评估模型,围绕突出农民主体的基础条件和生产潜力、挖掘农村资产的信用价值设置评价指标。对申请贷款的涉农主体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4个等次推送银行机构。银行机构运用评估结果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分别最高可达100万元、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健全风险补偿和熔断机制,推动银行“应贷尽贷”的同时保证风险“可防可控”。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2025年在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26年在试点县(市、区)所在市州全域开展试点,2027年在全省推广实施。

发布会上,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湖北银行、省农信联社、汉口银行、武汉农商行等11家试点银行,现场向武汉市黄陂区、枣阳市、宜都市、大冶市、监利市、京山市、嘉鱼县、云梦县、罗田县、宣恩县等10个县(市、区)的“两农”信用贷主体集中授信29.7亿元,向36家“两农”信用贷主体发放贷款71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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