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 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具有民主制度法律化的性质,是其他法律、法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n”,其本意为组织、确立。这一词汇最早在古罗马帝国时期使用,用以表示皇帝的“诏令”或“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在欧洲封建时代,“宪法”则用来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味。在英国中世纪时期,随着代议制度的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有权修订宪法的部门。具体来说,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详细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它可以通过
宪法规则是指 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宪法规范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它具有以下主要特点:根本性:宪法规范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而不是事无巨细都加以规定。最高权威性: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其他法律规范,其他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的依据,宪法规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
行政权是指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它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等。行政权的行使旨在有效执行国家意志,依据宪法原则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具有公益性、优益性等特征。行政权的范围由宪法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