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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7 11:17:0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号〕涉及我省2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茂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辽宁省沈阳市添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老三酸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淘宝网老实人保健酒(经营者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张酒哥参茸店)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辽宁冰砬山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玛枸牌植物露酒,其中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沈阳市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添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生产、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并督促当事人落实主体责任。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辽宁冰砬山酿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生产、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并督促当事人落实主体责任。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生产的食品与标签内容不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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